為充分挖掘光伏電站環境價值,切實推動光伏新能源產業發展,保障新能源業務收益多樣化發展,高質量支撐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松滋金松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計劃將已建成的40MW分布式光伏電站碳資源委托進行開發和銷售。我公司40MW光伏電站碳匯資源合作開發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招商人:松滋金松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二)項目名稱:松滋市40MW光伏電站碳匯資源合作開發項目
(三)項目地點:松滋市
(四)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開發范圍:授權對松滋金松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所屬的40MW分布式光伏電站環境權益進行開發及銷售,具體為:對該電站自發電之日起5年內的發電量對應的中國綠證進行評估、注冊、申領、銷售及注銷。
(五)項目開發時限與合作年限
1.項目開發時限:自簽訂項目合作開發合同起至完成首期上市交易不超過15個月。如無特殊情況(僅限不可抗力及國家政策調整),項目合作開發商未在前述期限內上市交易,招商人有權終止合同另選項目合作開發商。項目合作開發商因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及其損失由其自行負擔。
2.項目合作年限:項目收益期合作年限確定為5年,具體合作年限以最終簽訂的合同約定的時間為準。
3.項目合作方式:通過公開招商,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引進有相應資質、技術和資金實力且信譽良好的企業,采取全過程包干的方式合作開發。
(六)項目開發費用
1.項目開發費用:光伏電站碳匯項目開發所涉及的申報、注冊、申領、銷售、注銷、咨詢等為完成項目所需支出的費用及資金投入,均由項目合作開發商承擔,招商人不承擔任何碳匯項目開發相關費用與投資。
二、項目合作開發商應具備的條件
(一)項目合作開發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并有效存續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環保咨詢服務,碳減排、碳轉化、碳捕捉、碳封存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
(二)具有從事碳匯資源交易的資金實力,必須以自有資金或中長期融資等籌備能力作為項目建設保證,不得搞項目反擔保,實繳注冊資金要求不低于500萬元;
(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履約情況良好;
(四)確保在項目合作開發合同簽訂后15個月內完成光伏綠證的簽發并完成首期交易;
三、項目合作開發商的確定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本項目由招商人通過媒體公開招商,招商方從經驗業績、履約實力、資信狀況以及項目開發實施方案等方面進行綜合評選,擬定得分最高者為本項目合作商。當只有一家機構報名參與本項目招商時,經評審,項目合作開發商滿足招商文件各項條件要求的,可直接確定其為本項目擬中選合作商。
中選合作商需在中選結果公布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招商人簽訂正式合同。如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與招商方簽訂合同或不能按時完成相關約定工作,招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另選合作商。
無論招商是否成功,本項目招商的參加者產生的全部費用均自行承擔。
四、報名須知
(一)報名及聯系方式
1.公告及報名時間: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0日(含節假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報名地址:湖北省松滋市經濟開發區4樓(松滋金松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并提交意向企業報名表。
4.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吳肖闖 (聯系電話,18162384666)
(二)意向企業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紙質版六份,電子版一份)
1.《項目合作開發申請書》(加蓋單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企業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4.技術骨干、技術團隊、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及資質證書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5.公司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銀行出具的近期有效資信證明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截圖;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等書面聲明或信用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
(三)提交項目合作開發文件的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5月20日17時前
2.提交地點:松滋金松工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四)招商談判會時間、地點
1.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2.地點:松滋市(松滋市金松集團松滋市新江口鎮賀炳炎大道266號)
(五)公告信息發布網站
招商人在金松集團官網公開網絡平臺發布招商公告。
附件: